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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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对我们的借鉴意义

作者:         发布日期:2007-10-16     

     

    编者按:应美国马里兰州立大学(Universityof Maryland)、宾西发尼亚州立大学(PennState)、康奈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和新泽西州立大学(The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Jersey)的邀请,我校孙武学校长带队,教务、外事、推广等部门和林学院的负责人参加,于2007年9月3日至19 日,对以上学校教学、研究、推广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考察、学习,对所到大学农业科技推广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本次考察形成了系列报告,我们将陆续摘登,供大家学习。

  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发达的农业,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率已达 80% ,农业科技对农业总产值的贡献率达到 75%以上,其根本原因之一是它有一套协调高效的以大学为核心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从而使现代农业科学成果广泛而又大规模地得到推广应用。美国实行的是教育、科研、推广“三位一体”的合作农业科技推广体制。合作推广是在《莫里尔法》、《哈奇法》、《史密斯-利弗法》三个法案通过的基础上,以州立大学为依托,农业教育、科研、推广有机结合的推广模式。中美两国社会制度、文化传统和地理位置虽不相同,但从两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比较、分析中仍能得到众多启示和借鉴,特别是对我校正在探索建立以大学为依托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更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一、我国现行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存在的缺陷

  与美国以大学为主体的合作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相比,我国现行农业推广体系明显存在着三大缺陷:

  一是我国农业教育、农业科研与农业推广相脱节,农业大学和农业科研单位游离于农业推广的主体之外。省级农科院像美国州立大学在农业科技推广方面似乎起着技术输出和协调的作用,但与美国州立大学的农业科技推广相比,其作用十分有限,更未得到立法的保障。

  二是我国从中央到县、乡的5级推广体系,机构重叠、机制僵硬,管理松散,各部分协调与合作不够紧密,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效率低、效果差。

  三是基层推广经费缺乏,无法保证人员不断得到培训和提高。

  二、美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对我校探索以大学为依托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的启示

  美国以大学为主体的合作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成功经验,对我校正在探索建立以大学为依托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的工作具有积极借鉴意义和众多启示。

  1.实践证明,美国以大学为主体的合作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成功地实现了“产、学、研”的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了大学在区域经济建设中的成果、人才支撑作用,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大学的社会价值,同时行之有效的将最新科技成果传授给农场主,使其及时掌握最新技术。因此,我校正在探索建立的以大学为依托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工作,道路正确、意义重大,应该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2.美国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体系是在国会通过的《赠地学院法》、《建立农业试验站法》和《农业推广法》的基础上建立的,《建立农业试验站法》在这3个立法中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这进一步说明建立农业试验站在整个农业教育——科研——推广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我校在探索建立以大学为依托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所采取的,根据区域农业产业特色和资源条件,结合学校学科优势,在区域主导产业中心地带,建立高起点、高标准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站),构筑以农业试验示范站(基地)为主体,以科技培训和信息服务网络为支撑的“一体两翼”科技推广模式,思路是正确的,应该长期坚持。

  3.美国康奈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geneva试验站是集科学研究、示范推广、实践教学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高水平试验示范站。他们不仅搞示范推广,还搞科学研究,包括一些基础研究,同时吸纳学生实习、实践。知名的基因枪就发源于此地。因此,我们要对我校的试验站进行定位、分类,对一些基础比较好、产业影响大、学科实力强的站,通过较长时间的努力,建设成为集科学研究、示范推广、实践教学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高水平试验示范站,以此提升产业水平及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美国合作农业推广体系经费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县及个人等多渠道筹措和保障,并有立法保证。我校在探索建立以大学为依托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工作中,中央财政、省财政均给予了一定经费支持,地方政府也无偿提供了土地,这与美国多渠道筹措经费的做法相类似,美国有立法保障,这方面我们还有很大的争取空间。

  5.根据美国大学合作农业推广体系中“合作”这一本质特征和成功经验,我们认为:我校在探索建立以大学为依托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工作,下一步应加强与地方政府、基层农技部门、涉农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示范户、农民的广泛合作,积极探索有机结合的模式与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先进、实用农业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努力提高科技成果的推广率和贡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