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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5-03     

     

  一、项目简介

  为了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促进中国高水平大学与国内外知名大学的合作与交流,与其建立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打造国际化人才培养及交流平台,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财政部于2007年1月设立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按照“面向学校需要、依靠学校工作、服务学校发展”的思路,项目拟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一批若干年后国家建设所需各行各业拔尖创新人才。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资助往返国际机票、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及保险。要求联系接收院校提供奖学金或免除学费、科研费等。

  二、选派工作流程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   体   内   容

  1

  3月20日前

  申请

  准备

  1.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2

  3月20日-4月5日

  申请

  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平台使用说明)。

  2.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

  3.受理单位审核(评审)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3

  4月-5月

  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4

  5月

  录取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由相关受理单位转发,在外自费留学申请人由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转发。

  中外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

  5

  6月起

  派出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三、选派计划

  1. 选派名额与类别

  2016年全国选派8500人出国留学,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000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500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全国及在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公开选拔。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面向全国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选拔,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达指导性计划的方式确定各单位选派计划。

  2.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3. 选派专业领域

  选派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它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4.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赴国外一流院校、一流专业从事国家急需学科领域、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学习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可提供学费资助。

  四、选派条件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学校工作需要,愿意学成后回校工作。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外语水平符合国外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②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③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④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⑤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其中,雅思成绩不低于6.5分,托福成绩不低于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或相当于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能力水平考试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

  4.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以当年申请截止时间为准),身心健康。

  5.申请通过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本科、硕士期间派出者除外);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7.申请专业须符合我校指导性要求,申请院校的综合排名应在世界前三百名以内。

  (二)申请类别要求

  1.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要求:申请人员为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及青年教师。

  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①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处分记录;

  ②前三年学分成绩在75分及以上且无不及格或重修补考课程;

  ③非英语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全国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6分及以上或外语小语种四级成绩6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的专业英语四级成绩70分及以上。

  ⑵青年教师应达到如下要求:

  ①具有硕士学位;

  ②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2.申请攻读联合培养博士类别要求: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三)优先选派条件

  1.属于我校优先支持选派学科及专业的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优先选派。

  2.留学院校世界排名或国外导师学术影响力高的申请人优先选派。

  3.与我校建立合作关系的国外院校优先选派。

  4.同等条件下,发表学术论文质量高、数量多的申请人优先选派;托福、GRE、雅思成绩高的申请人优先选派。

  五、几点说明

  1.申请人员经学校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录取后原则上不得再调整留学身份、留学国别、院校及期限。

  2.通过学校推荐申请我校合作关系院校的申请人应在申请前向我校提交书面承诺,录取后不得放弃,否则取消公派项目申请资格。

  3.录取人员经学校评审考核,被选定为我校预备师资者,应在派出前签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回校服务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