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有关部门:
兹定于9月16日(星期二)上午8:00在学校国际交流中心208会议室举行2008级外国留学生开学典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1.有关校领导;
2.全体留学生导师;
3.部分专家教授(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落实);
4.各院(系)主管外事负责人、外事秘书;
5.2008级、2007级外国留学生。
二、有关要求
1.留学生导师、专家教授、各院(系)负责人着正装,统一在前排就座;
2.外国留学生着民族服装或正装,由辅导员带队7:50准时入场;
3.开学典礼结束后,请全体与会人员到国际交流中心东门外合影留念;
4.各单位于9月12日下午18:20前将本单位参会人员名单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电话:87080182)。
党委校长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