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
根据教育部教外司专[2008]231号文件通知精神,我校2009年度聘请外籍教师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聘请外籍教师计划每年申报一次,凡聘请外籍教师来我校工作,短期讲学及合作科研等均应申报聘请外籍教师计划。经学校及教育部批准的计划,学校将负担外籍教师来校工作期间的交通、生活及工资等方面的费用。聘请外籍教师计划包括教育部重点项目、教育部普通项目及长期外籍教师(含语言类外籍教师和专业类外籍教师)聘请计划三个方面。上半年申报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下半年申报聘请外籍教师普通项目及长期外籍教师聘请计划。
二、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的申报
1、“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优先考虑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和教学任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的申报。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是指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攻关计划、国家自然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及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课题以及与国民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高新技术开发、产学研结合的项目以及其它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凡我校国家重点实验室、985平台、重点学科以及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单位及个人均可申报。
2、已获资助的项目如未按时执行,不能再申报,同一个原批准项目可以作为支撑项目重复利用,但申报项目内容必须不同。
3、申报时请填写 “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申请书”一份(见附件一)。申报书中“原项目”的情况,必须提交原批准项目文件的复印件。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凡通过学校评审的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为其交纳教育部重点项目评审费。
5、请各单位于2008年4月30日前将上述所有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本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交流中心106室)。
三、聘请外籍教师普通项目的申报
聘请外籍教师来我校进行长短期工作、讲学、合作科研等请填写“聘请外籍教师普通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二),申报长期外籍教师聘请计划请在“项目名称”栏中注明“长期外籍教师”。请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聘请外籍教师普通项目申报表”一份及电子版本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聘请外籍教师来校工作、访问、短期讲学或合作科研是我校实施人才强校、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促进学科发展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请各院(系)、所要高度重视聘请外籍教师计划的申报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发展的总目标,要根据学科平台建设的需要、重点科研项目执行的需要、人才培养的需要,统筹制定明年外籍教师的聘请计划,积极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计划。
电话:87080185
电子邮箱:oie@nwsuaf.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教育部直属高校重点项目申报书.doc[Download]
附件二:聘请外籍教师普通项目申报表.doc[Download]